十二等程律是音乐上的一种乐律体制,现代乐器制造都需要通过十二等程律来定音。中国至迟在春秋中叶(约公元前572-前542年)已完成十二律的计算,但相邻两律间的长度差不完全相同,因此称为“十二不平均律”。
公元1584年,明代科学家朱载堉提出十二等程律,实现了两律间完全相同的长度差,解决了2000多年的音乐难题,成为中国古代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朱载堉用“等比级数”来平均划分音律,用横跨81档的特大算盘,进行开平方、开立方计算,求得了12律之间完全平均的音高关系,用理论和实践共同证实了十二等程率。相比1722年德国作曲家巴赫创作《平均律钢琴曲集》,早了一个多世纪。西方的第一件十二等程律乐器是钢琴,钢琴的挑弦法是敲击以十二等程律设置的钢丝弦,这与朱载堉用手弹拨以十二等程律为准的丝弦在本质上完全一致,因此,朱载堉被誉为“钢琴理论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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