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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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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困局(3)

2012-03-06 10:08:18

 阳光下的评判

 

     树欲静而风不止,近几个月来,诸多朝热夕冷的“社会热点”迅速成为明日黄花,可各种有关“标准”的讨论却未见降温。那些或艰深难懂或通俗明了的规章条文,突然公众生活的模糊背景中凸显出来,成为每一个人的获取可靠生活必须品与内心安全感的重要保证。无论在任何一个产业领域,一份真正集思广益、科学、负责的标准,都理应成为企业提高产品品质或服务的源动力和维护公众权益、确保产品安全的有力武器。

     然而,现实的吊诡之处在于“标准”常常偏离它该有的本来面目,成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实现利益与关系平衡的工具,涂抹上太多密室交易的色彩。有时它让不合理的一切,披上了合理的外衣,给忽视百姓福祉的行为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有时,它又寄托了无法承担的目标任务,让一厢情愿的憧憬变成了纸上空谈。

     当下中国的标准之困,不仅在于使用最高标准的科学规范与社会经济发展难于协调,更在于缺乏透明公开的标准研讨制定程序,也缺乏对公众知情权的真正尊重。鉴于各种各样的“隐情”广泛存在,标准制定者、利益相关者更习惯于对关键性数据进行有选择的披露,或干脆进行有意无意的误导,而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不仅仅让新出台标准本身不完善的风险增大,更让一个原本科学合理的标准承受不必要的质疑。

     毋庸置疑,将标准制定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知识链接】 最低调的杀手

 

     从1996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对PM10(大气中直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进行监测,而PM10中已经包含了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为何我们现在特别关注PM2.5呢?这是因为直径越小的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也就越大。一般来说,直径大于10微米的颗粒物通常不会进入人体的肺部,因为我们的呼吸器官可以对它们进行有效的过滤和阻拦。大于2.5微米的PM10,只能进入肺部的气管和支气管,而PM2.5会直接进入肺部的气体交换区肺泡,并存留在肺的深处,可能引发肺炎、肺癌等肺部疾病。

     既然我们看不到PM2.5,为何它会影响大气的通透度呢?这是因为PM2.5是以气溶胶的形式存在于大气中,可以充当大气物理学中所说的“凝结核”,吸附周围的气体、水汽和有机物。当PM2.5吸附气体、固体和少量水汽时,就形成令天空灰蒙蒙的灰霾;当它们吸附大量水汽时,就形成白茫茫一片的雾霾。这就如同单个水分子是不可见的,但是若干水分中形成云团或水流时,我们就能看见了。

 

【独到解析】 中外空气质量标准究竟有何不同

 

1.具体指标各不同

纵观各国制订的环境空气标准,PM10直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CO(一氧化碳)和Pb(铅)等仍是绝大多数国家共同控制的污染物,一些发达国家增加了PM2.5项目,并有增加苯、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趋势.我国目前不得不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这几种污染物的浓度做出限定。关于PM2.5项目,WHO和一些发达国家已把PM2.5 作为核心监测指标进行长期监测。我国尚无对PM2.5的检测和限值标准。这与我国国情和对于健康耐受性的理解重视程度不同有关。

 

3.限值设定差异大

分析表明,中国一级标准中的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在国际上是较为严格的,基本上与WHO指导标准的相应值持平.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都较WHO准则宽松。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CO浓度限值较为严格,NO2 SO2处于中间水平,PM10Pb较为宽松。

 

4.统计方法存不足

国内外经验表明,科学而严格的管理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有效保障。中国未规定污染物达标的统计要求,更没有具体的环境质量标准实施要求,相对放宽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达标的统计要求是指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统计方式获得的污染物平均浓度水平不能超标的次数,即时间标准。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未设置任何达标的统计要求,而美国、欧盟等国家和组织在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对多项污染物提出了达标的统计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强监控力度的作用.由于中国没有设置该种限制方式,虽然很多污染物相应取值时间下的浓度均值不超标,但如果标准中也明确规定类似的达标统计要求,超标现象可能会较为严重。

 

【专家声音】 到底该不该委托企业制定行业标准

 

    专家简介:王丁棉,男,汉族,19554月出生。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奶业年鉴》特邀编辑,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

 

标准的制定,政府机关由于对行业不熟识或不是很专业,故委托企业来代拟稿,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异议。标准的制标权本来就是交由企业来掌控才是的,由企业起好草交由政府再组织社会专家进行听证、论证,然后根据大家的意见再进行反复的修改、完善,才可定稿并向外公布实施,这是基本的程序。当然,听证论证和修改的过程应听到包括消费者和养牛人的声音或意见,但新标淮的制定过程正缺少了消费者和奶农的参与。既缺乏了透明度,公平性也不够,民主化程度也不高。此外,标准的制定也应尽量与国际接轨,多参考国际标准。

    虽然,新标准在出台前也循例走过一定的程序,但毕竟代起草企业有私心,加之邀请讨论的专家不完全是奶业内真正的专家,甚至连地方奶协的意见也不肯接受,结果,才导致该新标准存在那么多缺陷与不完善,甚至是激烈争论的地方。“据我所知,从起稿到定稿,当中的讨论会应开过好几次。但是,巴氏奶企业及其这方面的专家能参加的则寥寥无几,能参加的似乎是带有一点圈定性的。业内的曾寿魏荣禄等老专家也有幸参加过几次,但是他们上午谈成的东西,下午就被常温奶派推倒不算数,最终,他们的意见也得不到接纳。我在外围也提出过10条修改意见,也沒有得到接纳,这包括对生鲜乳蛋白质含量在现阶段按分级设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