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取消

热门搜索

专题
首页  >  资讯  >  农林牧渔

禽病防治“四宜四忌”

  在禽病防治方面,每天应对家禽的食欲、饮水、精神状态、粪便等进行认真观察,做到及时掌握禽群的健康情况。应加强管理,注意“四宜四忌”。

  一宜选高敏药物,忌滥用药物。高敏药物可缩短疗程,减少药物投入量,降低死亡率。而滥用药物的结果是导致病原体对药物产生耐药性,给防治带来困难。

  二宜联合用药,忌药物拮抗。多数禽病并非单独发生,并发或继发感染的现象经常存在。因此,应综合各种病因联合用药,以提高治疗效果。如对鸡球虫病的治疗,可另投加其他抗菌、抗病毒药物;治疗小鹅瘟时,可适量加入利福平、氟苯尼考等抗菌药物。在联合用药时,应避免药物的拮抗或副作用。

  三宜对症治疗,忌标本偏颇。一些暴发性疾病,潜伏期很短(短者仅几小时),投入的药物尚未吸收,禽只已死亡。大部分药物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对症治疗,标本兼治。

  四宜疗程完整,忌半途而废。一般情况下,每种禽病均有其潜伏期和发病过程,治疗药物也应用足疗程。而见好就收的给药方式只能杀灭部分病原体或抑制病原体的活性,待药物作用时间一过,病原体活性恢复,可使家禽继发其他疾病,进而感染禽群。

  新闻来源:http://www.agri.cn/kj/syjs/yzjs/201512/t20151229_4968418.htm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科普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其它相关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责任编辑:cdstm_wj]
 收藏:0
分享到:
文章排行榜
? 2011-2017 版权所有:中国数字科技馆
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或镜像
京ICP备110008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38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11号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