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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设首家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防土地“撂荒”

来源:北国农网

  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因村因户制宜、政府因势利导、规范有序操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效避免了土地“撂荒”现象,有力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收入增加,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施,该市着力在建设服务载体方面下功夫,选择土地流转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进行试点,由香城镇政府投资30万元,建立了200平方米的集服务、调解、合同签订于一体的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该中心设有土地流转交易窗口,制订了土地流转交易程序,规范了工作制度,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和流转信息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全镇农用地流转供求信息。为及时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发生的矛盾纠纷,该镇从司法所、经管站和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在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调解庭,具体负责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有效保障了农用地流转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与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相配套,该镇在100个行政村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明确了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及时收集、上报、发布各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在每年的6月份、10月份三夏、三秋后两个交易高峰期,采取组织专门人员入村服务和在交易大厅集中交易相结合的方式,为农民办理农用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鉴证。

  镇村两级农用地流转服务机构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该镇农用地流转工作又好又快开展。截至目前,全镇已有32个村进行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调整土地2.1万亩,发展大樱桃基地5000亩、苹果基地800亩、大枣基地14922亩,租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78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国农业信息网 任宝强)

  新闻来源:http://www.db-nw.com/jjzx/View.aspx?id=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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