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来县由工商局、质监局、农委、公安局组成的四个联合执法中队,集中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了专项联合检查。在检查中查获了不合格化肥35吨。
3月29日,泰来县“执法护农”联合执法二中队对平洋镇农资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检查解放村的骏野化肥农药商店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经销的“大福”牌掺混肥料从直观外部观察怀疑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遂对该牌掺混肥料进行了抽样,并立即委托齐齐哈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依据GB21633-2008执行标准,检验该店经销的由吉林绿优肥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福”牌掺混肥料,标识总养分的质量分数为40%,未达到45%的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出来后,县工商局于4月6日立即对该店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店经营者张某于28日直接从厂家吉林绿优肥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吨2500元的价格,购进“大福”牌掺混肥料35吨,截至案发时已售出7.1吨。(中国复合肥网)
新闻来源:http://www.zgny.com.cn/ifm/consultation/2012-4-13/220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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