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覃林春一样,该镇有782个农户每年先后都悉数收到了镇财政所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据悉, 从2002年元月宜都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历时11年,高坝洲镇累计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农户发放了359.1万元生活补助和粮食补助金。
2002年初,为扩大林草植被,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国务院出台了对退耕期每年每亩补助230元(其中退耕期限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巩固期每年每亩补助125元(其中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退耕还林”重大决策。
11年来,高坝洲人民政府坚持专人办理“退耕还林”事宜,财政所与林业管理站人员一起不定期到“退耕还林”现场核查享受对象的有关情况,严防错补、漏补、重补,及时分村组公示,让“退耕还林”农户真正得到政策扶助,迅速建起 “绿色小银行”。
编辑:湖北兴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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