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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鼓励有特色的种养殖户升级成家庭农场

  “企业集团”条件放宽

  西安市工商局将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涉农企业,只要不与其它企业名称字号重复,允许企业名称不带行业特点,以“××研究院”、“××产业园”、“××中心”、“××家庭农场”等作为其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

  支持涉农企业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销售特色农副产品。以知名品牌为纽带形成的特许经营、加盟门店等各类连锁群企业、个体工商户,凭企业总部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加盟协议,在注册时其名称中可直接核定冠用总部的“字号”和“连锁”、“直销”、“专营”字样。

  放宽涉农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可成立企业集团,支持涉农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经营。

  支持农产品网络交易

  据了解,工商部门还将支持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支持农产品网上交易。引导网络平台服务者积极与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接。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中小微生产经营企业、“家庭农场”开展网络交易,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深化服务效能建设,服务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大力培育涉农商标服务市场,鼓励商标代理机构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组织“结对子”,进行面对面服务指导,免费开办农产品及地理标志注册培训,提高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

  一对一服务“家庭农场”

  工商部门还将引导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乡镇企业和村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实施规范的公司制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涉农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大力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支持投资人以股权、债权及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出资,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此外,还将开展为“家庭农场”“一对一”服务机制。涉农分县局将积极鼓励引导有发展前景、有实力、有特色、有品牌的种殖户养殖户向规模化的“家庭农场”发展。采取“一对一”引导服务机制,力争今年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上有突破。(西安晚报)

  新闻来源:http://www.wokeji.com/nypd/cyzfj/201310/t20131028_3128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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