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经营农药的单位:
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经营农药应具备的条件。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靖晴 金农网)
编辑:董艳雪
新闻来源:http://nongyao.xn121.com/news/2014/6/23/201462314192920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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