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电影节是由国家电影局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具有国际性、专业性、创新性、高端化和市场化的大型电影活动,是中国电影走向世界和中外电影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是北京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重要文化活动。
作为北京国际电影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单元于2026年首次开设“科影无界”科学电影路演活动。活动由中国科学技术馆主办,旨在挖掘兼具科学内涵与艺术魅力的优质科学电影项目,搭建科学电影与产业资源的对接平台,发现具有市场潜力的科幻电影、科学纪录片及科普特效电影项目,以科技赋能文化创新,以影视弘扬科学精神。现面向全球华语创作者及制作公司公开征集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
一、活动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4月7日
2.初评阶段:2026年4月8日至9日,遴选出不少于50个有效项目进入复评
3.复评阶段:2026年4月10日至14日,遴选出不少于10个优秀项目进入路演
4.路演阶段:2026年4月21日前后(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国科学技术馆官网及官方公众号最终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征集对象与申报条件
面向全球华语创作者及制作公司,征集时长不少于15分钟、与科学相关的电影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科幻电影、科学纪录片、科普特效电影(可在科技馆特效影院播放的电影,含球幕电影、巨幕电影、4D电影、Cave屏电影、动感电影、飞行影院电影等)及其他具备科学内涵与科普价值的影片。
申报条件: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科学内涵与正向价值观;
2.申报主体应为项目版权所有人,或持有版权所有人授予的合法授权文件;
3.须具备完整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开发潜力;
4.已参加或参投其他创投类项目,须如实说明;
5.鼓励具有科学顾问团队或科学传播潜力的项目申报(将予以优先考虑);
6.须为原创,具备较好的故事性和艺术表现力。
三、申报所需材料
同一申报主体的有效申报数量上限为2个,超出部分将不予受理。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包括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
2.项目策划书(格式不限,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科学阐释:核心科学元素与依据;
(2)创意亮点:艺术手法、叙事创新点与视觉呈现;
(3)市场分析:目标受众、竞品分析与开发潜力;
(4)项目进度及开发计划:限1000字以内。
3.团队简介及代表作品:导演、编剧、制片人及核心科学顾问的简历与作品年表;公司简介(如有);代表作品链接或证明资料。
四、评审标准
评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由资深编剧、制片人、投资人、科学传播专家等组成评审团,重点考察项目科学内涵的准确性与深度、艺术表现力与叙事创新、市场潜力与传播价值、团队执行力与项目可行性等。
五、入围待遇与扶持
(一)路演机会
入围复评并最终参与路演的项目代表(每个项目限2人)将受邀赴中国科学技术馆,参与北京国际电影节科技单元“科影无界”科学电影路演活动,与国内顶尖影视投资机构、制片公司及科学传播平台进行面对面洽谈。
(二)荣誉与推荐
参与路演的优秀项目,将享受以下支持:
1.获得由中国科学技术馆颁发的“科影无界”优秀科学电影项目路演活动参加证明;
2.纳入中国科学电影产业调研案例库,进行长期跟踪与扶持;
3.获得被中国科学技术馆推荐至相应孵化支持项目的优先机会。
六、提交方式
请下载填写《中国科学技术馆“科影无界”科学电影路演项目报名信息表》,连同完整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kexueluyan@cstm.org.cn
邮件命名格式:“科影无界报名-项目名称-申报主体(个人姓名/公司名)”
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24:00
联系人:曾思捷
联系电话:010-590414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邮编:100101)
·参选阶段采用网络投稿方式进行,不接受纸质版材料。所有参选作品接收将以专用投稿邮箱为准。
·请所有参选者通过以下渠道下载报名表:
中国科学技术馆官方网站:https://www.cstm.org.cn
中国科学技术馆官方微博:中国科学技术馆(链接:https://weibo.com/u/1821944837)
中国科学技术馆微信公众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七、法律声明
1.项目申报方须对所提交项目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纠纷,须确保所申报项目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损害任何第三方权益;
2.因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项目申报方自行承担;造成主办方损失的,申报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申报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如涉及保密内容,须在提交时予以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可公开信息;因项目申报方未说明而导致保密内容被公开从而引起项目申报方或其他任意第三方损失的,其责任由项目申报方自行承担;造成主办方损失的,申报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中国科学技术馆有权将项目申报方提供的素材和信息(涉及保密内容除外)用于项目及活动的宣传、推广及行业调研报告;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科学技术馆所有。
中国科学技术馆
2026年3月18日
本文来自:中国数字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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