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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药》

开博时间:2016-11-21 21:26:00

独创药理学家和名医办刊新模式,荟萃医学名家,集纳药理精华,指导家庭如何对症选药,科学用药;告诉读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自我诊治,如何诊治;什么情况下必须就医,如何在家中配合医生治疗。普及生理、心理、生育及性保健知识,讲述与身心健康有关的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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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会致命,电除颤却可以救命

2021-07-20 14:42:00

  最近热播的抗疫剧中,这样的情节我们看过多次了:患者躺在病床上,医生使用两个像熨斗一样的物体按压患者胸部,对其进行抢救。这个过程叫做除颤,最常用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电除颤,被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列为最高的推荐级。

  电击能使心律恢复正常

  电除颤是以一定量的电流冲击心脏从而使心室颤动(简称室颤)终止的方法。如手术室必备的急救设备——除颤仪,就是利用较强的脉冲电流通过心脏来消除心律失常,使之恢复窦性心律。除颤仪主要由监护部分、电复律机、电极板、电池等部分构成。电复律机也称除颤器,是实施电复律术的主体设备。两个像熨斗一样的物体就是电极板,大多有大小两对,大的适用于成人,小的适用儿童。

  有人可能会疑惑,明明触电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为何电击却能救命?

  首先,我们需了解何为心律失常,它是指心脏电传导系统异常所引起的心跳不规则、过快或过慢等症状的总称。其主要病因可分为遗传性和后天获得性,遗传性因素多为基因突变,后天获得性包括生理性因素如运动、情绪变化等;病理性因素如心血管疾病、全身性原因等。心脏以外的器官发生结构或功能改变时亦可诱发心律失常。临床上常以心率快慢对心律失常进行分类,常见的缓慢型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窦房传导阻滞等;快速型心律失常包括早搏、心室颤动、室上心动过速等。

  当患者发生严重快速心律失常时,如心房扑动、心房纤颤、室上性或室性心动过速等,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血液动力障碍。尤其当患者出现心室颤动时,由于心室无整体收缩能力,心脏射血和血液循环终止,如不及时抢救,常造成患者因脑部缺氧时间过长而死亡。心室颤动是导致心源性猝死的主要原因之一,且具有不可预知性和突发性,有条件时应立即行电复律。如采用除颤器,控制一定能量的电流通过心脏,能消除某些心律失常,可使心律恢复正常,从而使上述心脏疾病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心脏除颤复律时作用于心脏的是一次瞬时高能脉冲,一般持续时间是4~10ms(毫秒),电能在40~400J(焦耳)。原始的除颤器是利用工业交流电直接进行除颤的,这种除颤器常会导致患者因触电而伤亡。因此,目前除心脏手术过程中还有用交流电进行体内除颤,其他一般都用直流电除颤。

  电除颤的发展

  早在19世纪中叶,欧洲医学家开始研究电对实验动物和人的影响。1849年德国生理学家CarlLudwig教授和学生首次发现并记录了由电刺激诱导产生的快速心肌收缩,导致心脏骤停。1887年Ludwig的学生Mac William首次阐释室颤的病因学及其临床意义。

  他认为“纤维状收缩”是心室肌肉不规则、无节律的收缩,同时动脉血压显著下降的状态。当心室壁快速颤动而不能将血液向前推动的时候,心肌活动也成为不协调的颤动。两年后,MacWilliam明确地将心脏骤停的原因区分为心脏停搏和心室纤颤。他认为“心脏骤停时仍表现出不规则的、不协调的能量(颤动),而不是静止的”,认为心室纤颤是猝死的重要原因,而且心室纤颤引起的猝死可能在各种心脏状态下发生。但由于当时其他研究者都在关注刚刚兴起的细菌学,所以Mac William理论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另一方面,1880年以后电开始广泛应用,意外触电身亡明显增加。1882年人们发现250伏的交流电可以致命。瑞士生理学家Prevost和Batelli在1899年报道了不同电压和电流经过心脏后所产生的作用,发现一个微弱电刺激可以引起心室纤颤,但是一个更高强度的电刺激也能够终止心室纤颤,并且恢复规则的节律。

  1933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有学者开始在狗身上诱发室颤并成功进行交流电体内除颤实验,显示了对实验动物进行胸外电除颤的可能性。1936年,CarlWiggers在美国生理协会的年会上宣布,将人工心脏按压和电除颤相结合可以增加心脏手术中突发室颤后复苏成功的可能性。1947年,Claude Beck首次在暴露的心脏表面使用了除颤器,并成功救治了一位14岁的男孩。这是一次体内除颤治疗,也是首次对人类除颤成功。成功的案例促进了电击除颤方式很快被临床接受,并且开创了一个对心室纤颤和除颤广泛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起点,一项将人类室颤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技术从此诞生。1960年左右,医学界进行了有关直流电和交流电除颤的争论。1961年,有学者发现应用直流电除颤不仅并发症更少,除颤器使用的电容器还可以储存电能,因此可以用电池为除颤器供电,从而大大改善了除颤器的可移动性。1969年,第一台可移动除颤器上市,重达33磅(约15公斤)。

  自动除颤器亟需普及

  后来,人们发明了能植入患者胸腔或腹腔的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对于高危患者,一旦发生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ICD能在数秒内转复为正常心律;当出现缓慢性心律失常,它又可起搏心脏。临床资料表明,合理使用ICD可以纠正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减少猝死的发生率,延长患者寿命。当然,患者在佩戴过程中应注意定期随访。

  现在,人们还能在不少公众场合看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是未经培训的非专业人士也能使用的便携式除颤器,又被叫做“傻瓜电击器”。除颤过程中,AED的语音提示和屏幕动画操作提示使操作更为简便易行。自动体外除颤器对多数人来说,只需几小时的培训便能操作。美国心脏病协会(AHA)认为,学用AED比学心肺复苏(CPR)更为简单,也更为重要。

  目前,我国心血管疾病(CVD)导致的死亡已成为城乡居民死亡的首要原因,其中,心源性猝死(SCD)是CVD患者致死的主要原因。心源性猝死是指以意识突然丧失为特点、由心脏原因引起的急性症状出现后1小时内突然死亡。研究表明,心脏骤停时间每增加1分,患者生存率就下降7%~10%。作为一个应急抢救设备,除颤仪在致命性心律失常的抢救和治疗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除了医院内配置公共自动体外除颤仪,除颤仪还应广泛配置在机场、车站、购物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场所。

  但中国公众医疗设备AED配置率非常低,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美国AED配备率为317台/10万人,日本AED配备率为235台/10万人,而中国每10万人口AED配备数量仅为0.2台,与海外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AED可使我国每年近百万的猝死患者有望获得及时救治,从而挽救更多宝贵的生命,与抢救成功率高于我国的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相比,我国AED知晓率明显偏低。针对于这一矛盾,我国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例如:政府部门及社会企业接受专业团队的知识培训;校园内开设CPR和AED应用的相关课程,并且加大经费投入,增加AED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国内有些公共场所配备的并非这种“傻瓜”式除颤器,而是需由专业人士操作的医用除颤器,使用时要注意区分。

本文来自《家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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