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重要?
互联网在没有国际监督的情况下兴旺发达。现在,一家联合国机构可能要试图寻求更多的控制。

更权威?:哈马杜恩•图雷(Hamadoun Touré)是联合国机构国际电信联盟(ITU)的秘书长。该机构将开始考虑是否要对互联网进行监管。
一家联合国机构将就是否应该开始对互联网进行监管展开辩论。争议最为激烈的提案是由欧洲的电信运营商和一些非洲和阿拉伯国家提出的,他们想让大型内容提供商为通过他们的网络发送的数据付费。
这一“发送方付费”的概念将彻底改变今天的互联网经济。一些国家表示,他们的网络因视频和其他内容而不堪重负,这些内容大部分发自Facebook、网飞(Netflix)、和谷歌等美国公司。这些国家认为,向内容提供商收取的费用将用于支付本国基础设置建设的成本。
在将于阿联酋迪拜开幕的大会上,193个成员国将决定国际电信联盟这一联合国机构是否应该开始以某种方式,通过更新国际电信规章,开始对互联网进行监管。ITU负责制定全球化的标准,也负责协调无线频谱的使用和长距离电话通讯等问题。但该机构自1988年以来就没有更新过电信规章,规章内容未涉及互联网。
美国政府认为,这个状态应该保持不变,互联网协议的最初发明者温顿•瑟夫(Vinton Cerf)同样持这一观点,瑟夫现在供职谷歌,是互联网的主要鼓吹者。他声称,一些国家推动“发送者付费”的观点只是为了继续获取他们曾经通过国家垄断的电信公司收取的高额费用。他说:“他们所无视的是,在互联网模式下,每个人都为上网付了费,处于信息来源和目的地的人都是如此。互联网系统是均衡的。整个系统已发展成为实用的、运行顺畅的系统。”
“发送者付费”的模式最初是由欧洲的电信公司在今年早些时候的一份提案中提出的。欧洲国家的代表团最近表示将不会继续推进这一提案,但阿拉伯和非洲国家已经提出了他们自己的版本。(所有的提案都可以在Wcitleaks网站上浏览,该网站上发布这次国际电信世界大会( World 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的相关文件。)
欧洲的电信公司被其委托他方进行的一项研究的结果激起了怒火,研究结果显示,包含大量视频的互联网服务已成为这些公司网络的负担。研究认为,如果要对网络进行升级以满足需求,而同时又没有额外的收入,那么网络运营商可能会开始亏损。而这将减慢带宽的扩大速度。
按照欧洲的电信公司的提案,像网飞这样的公司要向电信运营商付费,以保证自己的数据有足够快的传输速度。这一观点正是“网络中立性”的主张所深恶痛绝的,后者认为,任何服务都不应优先于那些付不起更高费用的服务。一家由瑟夫等人共同创办的非盈利组织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从事对互联网标准的监管,该组织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称,欧洲电信公司的提案是在实行“严重损害传统通信模式的欺诈和套利行为”。
瑟夫表示,“发送者付费”的提案不大可能获得通过。但麻省理工学院公民媒体中心(MIT Center for Civic Media)的负责人、国际博客社区全球之声(Global Voices)联合创始人伊桑•扎克曼(Ethan Zuckerman)指出,不管提案是否获得通过,我们仍然有一个大问题有待解决:有45亿人上不了互联网。
扎克曼表示:“在发展中国家,上网费用对于许多人来说仍然十分高昂,高速基础设备的接入仍然少见。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仍然要问,当前运行顺畅的这一模式是否能简单衡量并包括整个世界,或者我们确实需要对支付和管理模式进行反思了。”
他说,他认为ITU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合适的地方,也未对迪拜会议抱太高的期望。尽管他不赞成“发送者付费”的模式,“我担心那些赞成网络开放的人经常说的‘网络现在的运行方式就很好,不要对已建立好的管理结构乱修乱补’的观点过于正统和局限了,”他说:“我希望我们能够找到一种方式,将各方观点都摆上台面,让网络连接变得更方便、包罗范围更广,同时避开联合国官僚机构的陷阱,也避免产生会被网络审查的国家所操纵的、对互联网进行控制的新理由。”
确实,来自俄罗斯和中国的一些提案将允许更严密的国家控制。17个阿拉伯国家集团想让互联网携带关于数据发送者的“身份信息”。
瑟夫还对ITU接下来通过监管规章的流程表示担忧。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ITU秘书长哈马杜恩•图雷曾说过,对电信规章的更新可以简单多数通过,但实际上,如果没有几乎一致的意见,任何规章都无法实施。但是他也表示反对由各国的代表投票决定。路透社援引他的话:“投票就意味着有赢家和输家之分,在ITU我们不能这么干。”
瑟夫说:“这家伙像泥鳅一样滑头。他坚持不投票,又说要以一致意见通过,那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的意见是一致意见。这是个非常滑头的手段,但这样就有可能发布一项共同宣言,没人能够质疑宣言的真实性。”
ITU新闻办公室对置评的要求未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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